北京企行財稅提供一站式公司注銷服務,專業(yè)辦理公司注銷,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公司注銷,北京公司如何注銷 專業(yè)團隊全程服務,收費低,效率高,
-
微信客服
掃一掃關注
- 收藏本站
- 聯(lián)系客服
掃一掃關注
被告:蘇某某,男,1979年出生。 銳捷公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請求判令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 1、支付違約金1288萬元; 2、承擔律師費損失5萬元; 3、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為加強管理、防止損害銳捷公司利益和維持公正透..
010-85803387 立即咨詢
發(fā)布時間:2023-01-06 熱度:
被告:蘇某某,男,1979年出生。
銳捷公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請求判令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
1、支付違約金1288萬元;
2、承擔律師費損失5萬元;
3、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為加強管理、防止損害銳捷公司利益和維持公正透明的交易環(huán)境,雙方于2014年5月又簽署《供應商廉潔協(xié)議》(以下簡稱《廉潔協(xié)議》),就“避免利害關系”“禁止商業(yè)賄賂”等廉潔義務以及違約責任予以約定。
根據(jù)(2019)閩0104刑初718號刑事判決書和(2020)閩0104刑初180號刑事判決書查明的事實,蘇某某為牧邦公司的隱名股東實際持有牧邦公司40%的股份,蘇某某曾于2009年至2014年4月在銳捷公司工作,擔任策略采購工程師職務負責銳捷公司供應鏈管理,且蘇某某分別向銳捷公司策略采購部經(jīng)理陳某2行賄226.32萬元,以及向銳捷公司策略采購工程師陳某某行賄200.62萬元。
因此牧邦公司違反《廉潔協(xié)議》***條第1項和第4項的約定,構成違約。
同時蘇某某為牧邦公司謀取不法利益,在離職后通過其在銳捷公司時建立的人脈,向銳捷公司采購人員巨額行賄,使得銳捷公司遭受巨大損失,違反《廉潔協(xié)議》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也構成違約。
根據(jù)《廉潔協(xié)議》第二條“乙方違反‘避免利害關系義務’的違約責任”第1項“乙方支付甲方:甲方采購總額30%(采購總額30%低于200萬的,以200萬計)的違約金”,銳捷公司發(fā)現(xiàn)牧邦公司違反《廉潔協(xié)議》時,銳捷公司總采購額達122713031.8元,則甲方采購總金額30%的違約金高達3681.39萬元;又根據(jù)《廉潔協(xié)議》第四條“違反‘禁止商業(yè)賄賂義務’的違約責任”第1項“乙方向甲方支付乙方用于賄賂支出總金額的10-20倍的違約金(賄賂支出總金額的10倍低于100萬的,按100萬計算)”,則牧邦公司還應再承擔的違約金至少高達4269.4萬元。
基于以上,銳捷公司自行酌減請求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承擔違約金1288萬元。
關于律師費依據(jù)《廉潔協(xié)議》第四條“違反‘禁止商業(yè)賄賂義務’的違約責任”第4項“因乙方違反避免利害關系義務,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由乙方一并全額賠償”。銳捷公司實際支出的律師費5萬元是其他損失的一部分。
銳捷公司曾于2020年在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簡稱海淀法院)起訴牧邦公司(簡稱原訴訟),在調(diào)解程序中傅某2多次電話聯(lián)系銳捷公司訴訟代理人梁某某調(diào)解,后未達成一致。
期間在未通知法院和銳捷公司情況下,未經(jīng)清算向企業(yè)登記機關虛假陳述并出具不實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通過簡易注銷程序于2020年9月4日惡意注銷牧邦公司。此外牧邦公司全體股東也未在注銷時履行本應于2026年1月18日到期的認繳出資額1188萬元。本案屬于《***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被告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共同辯稱:
***,刑事案件已經(jīng)對本案所涉行為進行處罰,銳捷公司無權再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本案屬于“一事不再理”。
根據(jù)(2020)閩0104刑初180號、(2020)閩01刑終410號刑事判決書,牧邦公司、傅某2及蘇某某因向銳捷公司工作人員行賄,已經(jīng)受到刑事處罰。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保護的客體就是“公司、企業(yè)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刑事案件中法院已查明牧邦公司與銳捷公司全部交易過程,由此確定***終刑事責任,并對公司及人員嚴格處罰,刑事判決書亦公示。由此充分維護銳捷公司權益,保護其對外企業(yè)形象,并嚴重處罰牧邦公司、傅某2和蘇某某破壞市場競爭秩序行為。可見,刑事處罰已經(jīng)對《廉潔協(xié)議》項下合同目的進行充分保護和實現(xiàn)。而本案中牧邦公司是與銳捷公司訂立相關采購合同前均正常通過銳捷公司供應商導入流程和物料導入采購流程,并按合同約定完成供貨義務,貨物價格、采購訂單、交貨、收貨檢驗、品質(zhì)保證等均嚴格按照采購協(xié)議的約定履行,而根據(jù)(2020)閩0104刑初180號刑事判決書,法院也已查明蘇某某在職期間不存在以高于市場價格向牧邦公司采購產(chǎn)品的情形,因此,并未給銳捷公司造成任何實際損失。我國違約金制度性質(zhì)是“以補償為主、以懲罰為輔”,應當以合同正義予以規(guī)制,防止違約金條款成為一方壓榨另一方和獲取暴利的工具?,F(xiàn)銳捷公司仍要求被告支付高額違約金,明顯是為獲取暴利,有違合同正義。本案應考慮刑事案件中牧邦公司及相關主體受到處罰,以及未給銳捷公司造成實際損失的客觀事實,不再判令牧邦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法院判決承擔違約金,認為違約金過高申請予以酌減。
第二,蘇某某對牧邦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亦不認可蘇某某系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
蘇某某不知道也不應知道牧邦公司注銷事項,因注銷時蘇某某在服刑,人身受到限制且基本無法與外界溝通。雖刑事案件查明蘇某某系牧邦公司隱名股東,但并非對外登記股東,代持關系僅為內(nèi)部約定,不產(chǎn)生對外效力。根據(jù)商事外觀主義,登記于登記機關的股東才對外承擔有限責任,隱名股東無法以股東身份行使股東權利,因此不具有對外承擔責任的義務。
第三,雖刑事案件查明傅某2為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但從工商登記上看其并非股東,亦未參與清算、注銷程序,因此對牧邦公司債務不應承擔責任。
第四,傅某1、毛某某不存在惡意注銷牧邦公司情形。傅某1、毛某某作為牧邦公司股東于2020年8月13日申請注銷公司,2020年9月4日完成注銷登記,銳捷公司所主張原訴訟立案時間在注銷登記之后。
第五,銳捷公司因本案產(chǎn)生律師費不應由被告承擔,《廉潔協(xié)議》并未對此約定。
法院查明事實:
一、《采購協(xié)議》《廉潔協(xié)議》約定及履行的相關事實
銳捷公司原名稱為福建星網(wǎng)銳捷網(wǎng)絡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8日變更為現(xiàn)名稱。以下統(tǒng)稱銳捷公司。
銳捷公司和牧邦公司于2012年簽訂《采購協(xié)議》,約定牧邦公司成為銳捷公司供應商,后以分批次訂單方式向牧邦公司采購產(chǎn)品,采購價格沒有高于市場價格,實際交易期間為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期間已發(fā)生訂單履行完畢,雙方對于《采購協(xié)議》履行情況無爭議。
銳捷公司(甲方)和牧邦公司(乙方)于2014年通過發(fā)送及回復電子郵件方式簽訂《廉潔協(xié)議》,就合作期間“避免利害關系”“禁止商業(yè)賄賂”等廉潔義務以及違約責任進行約定如下:
***條避免利害關系甲乙雙方一致認可,如果甲方人員與甲方供應商之間存在利害關系,將嚴重影響甲方人員公正、廉潔履行工作職責,嚴重影響雙方之間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環(huán)境,進而嚴重影響雙方共同的利益。乙方承諾,至本協(xié)議生效日為止,乙方與甲方人員之間不存在利害關系,在合作期間,乙方也會避免產(chǎn)生這種利害關系。這些利害關系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人員對乙方參股(無論是隱名還是實名,下同)、出資(無論是隱名還是實名,下同),在乙方任職、為乙方提供有償技術咨詢、有償商務咨詢、有償推薦等事實;2.甲方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親屬對乙方參股、出資、在乙方任職、為乙方提供有償技術咨詢、有償商務咨詢、有償推薦等事實;3.與甲方人員存在近親屬關系以外的其他利害關系的人對乙方參股、出資、在乙方任職、為乙方提供有償技術咨詢、有償商務咨詢、有償推薦等事實;4.甲方的離職人員(無論這種離職行為是因為勞動合同的終止還是解除,是協(xié)商一致的還是單方引發(fā)的,下同)對乙方參股、出資、在乙方任職、為乙方提供有償技術咨詢、有償商務咨詢、有償推薦等事實;5.甲方人員參股、出資、任職的單位對乙方參股(無論是實名還是隱名,下同)、出資(無論是實名還是隱名,下同)的事實;6.甲方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其他近親屬參股、出資、任職的單位對乙方參股、出資的事實;7.甲方離職人員參股、出資、任職的單位對乙方參股、出資的事實;8.與甲方人員或甲方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參股、出資的單位存在其他關聯(lián)關系、利害關系的事實;9.其他有可能影響甲方人員公正、廉潔履行工作職責的利害關系事實。
第二條乙方違反“避免利害關系義務”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與甲方人員存在本協(xié)議***條所述利害關系,經(jīng)甲方查證屬實的,乙方向甲方同時承擔如下各項法律責任:1.乙方支付甲方:甲方采購總額30%(采購總額為:自首筆交易起,計算至甲方對乙方與甲方人員存在利害關系查證屬實之日止,甲乙雙方之間所有交易的總額,其中既包括甲方已支付貨款,也包括甲方應付貨款。采購總額30%低于200萬的,以200萬計)的違約金。該違約金從甲方對乙方的應付款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給甲方;2.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撤銷甲乙雙方之間已生效未交付訂單;3.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退回乙方甲方已采購但未銷售給***終用戶或者甲方代理商的貨物;4.乙方認可,乙方支付給與乙方存在利害關系的甲方人員的收益,實際上來源于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該收益變相提高了甲方的采購成本,因此,這部分收益應計入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因乙方違反避免利害關系義務,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由乙方一并全額賠償。
第三條禁止商業(yè)賄賂1.乙方不得以銷售獎勵、回扣、技術開發(fā)費、安家費、車馬費、裝修費、過節(jié)費、生日禮金、喪葬嫁娶禮金等各種名目向甲方人員個人給予單次金額200元以上現(xiàn)金、銀行卡、信用卡、購物卡、會員卡等及單次金額200元以上的禮品和服務。2.乙方不得以銷售獎勵、回扣、技術開發(fā)費、安家費、車馬費、裝修費、過節(jié)費、生日禮金、喪葬嫁娶禮金等各種名目向與甲方人員有利害關系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以及存在其他利害關系的人),給予單次金額200元以上現(xiàn)金、銀行卡、信用卡、購物卡、會員卡等及單次金額200元以上的禮品和服務。3.乙方不得以銷售獎勵、回扣、技術開發(fā)費、裝修費、過節(jié)費等各種名目向與甲方人員有利害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員以及與甲方人員有利害關系的人參股、出資、任職的單位,以及以該單位作為股東、出資人又成立的單位及存在其他關聯(lián)關系的單位)給予單次金額200元以上的現(xiàn)金、銀行卡、信用卡、購物卡、會員卡及單次金額200元以上的禮品和服務。
第四條違反“禁止商業(yè)賄賂義務”的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第三條約定的禁止商業(yè)賄賂義務,經(jīng)甲方查證屬實的,乙方向甲方同時承擔如下各項法律責任:1.乙方向甲方支付乙方用于賄賂支出總金額的10-20倍的違約金(賄賂支出總金額的10倍低于100萬的,按100萬計算)。該違約金從甲方對乙方的應付款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給甲方;2.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撤銷甲方雙方之間已生效未交付訂單;3.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退回乙方甲方已采購但未銷售給***終用戶或者甲方代理商的貨物;4.乙方認可,乙方支付給與甲方人員的賄賂,實際上來源于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該賄賂變相提高了甲方的采購成本,因此,這部分賄賂應計入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因乙方違反利害關系避免義務,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由乙方一并全額賠償。
第五條甲方承諾1.甲方將加強內(nèi)部紀律建設,與乙方一起,共同致力于維護雙方之間公正、透明的交易環(huán)境;2.甲方歡迎乙方舉報、告發(fā)甲方人員收受商業(yè)賄賂、與其他供應商之間存在的利害關系、不正當利益輸送及其他有違甲方人員職務廉潔行為的信息;對于乙方的舉報、告發(fā),甲方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承諾乙方不會因為舉報、告發(fā)遭受不公正商業(yè)對待;3.甲方承諾,認真對待乙方的舉報,不推諉,不包庇,無論甲方人員的職務多高,對甲方的貢獻多大,一經(jīng)核實,甲方將嚴肅依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甲方內(nèi)部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4.甲方承諾,乙方有違約行為,需要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情形下,如乙方能充分認識并積極糾正自身的違約行為,配合甲方調(diào)查、取證工作,積極退賠甲方損失或者乙方向甲方提供了甲方尚不知情的甲方人員其他違背公正廉潔的違法違規(guī)事實(無論甲方人員的這種違法違規(guī)事實是和乙方之間還是和其他供應商之間),經(jīng)甲方查證屬實,甲方將酌情對乙方的違約責任予以適當減免。
第六條其他1.雖然本協(xié)議未做具體情形的約定,但乙方如有違反廉潔誠信義務的其他行為,由甲方按照其違約情節(jié),類比適用第二條、第四條違約責任的約定。2.本協(xié)議為甲方雙方之間就廉潔誠信、避免利害關系、反商業(yè)賄賂和不正當利益輸送事宜的***終、確定協(xié)議,具有***高效力,如與甲乙雙方之間就廉潔誠信事宜簽署的其他法律文件有沖突,一律以本協(xié)議約定為準。3.本協(xié)議之簽訂履行所生糾紛,如協(xié)商不成,則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管轄。4.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于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及于甲乙雙方的整個合作期間及合作結束后十年。5.本協(xié)議簽署日期為2014年5月26日。
關于《廉潔協(xié)議》效力是否及于《采購協(xié)議》合作期間,銳捷公司主張早期因為銳捷公司管理不規(guī)范,所以《廉潔協(xié)議》在《采購協(xié)議》后簽訂,仍可視為對整個合作期間的追認。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不予認可,主張《廉潔協(xié)議》有效期不能及于整個合作期間,系因銳捷公司要求必須簽訂,否則影響后續(xù)款項的支付但并未向法院申請過撤銷。
關于違約金,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主張數(shù)額過高,申請法院予以調(diào)整,銳捷公司表示其已經(jīng)自行降低了違約金的數(shù)額并提出訴訟請求。
關于牧邦公司違反《廉潔協(xié)議》給銳捷公司造成的損失,銳捷公司稱違約損失主要為廉潔制度、企業(yè)形象的負面影響。
二、刑事案件查明的人員利害關系、商業(yè)賄賂以及刑事處罰的相關事實
2007年傅某2接受銳捷公司策略采購部工程師蘇某某隱名入股持有牧邦公司40%股份,傅某2系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并持有牧邦公司60%股份。
2014年4月蘇某某從銳捷公司離職,為繼續(xù)為牧邦公司謀取訂單利益,蘇某某向銳捷公司采購部工程師陳某2行賄226.32萬元,向銳捷公司工作人員陳某某行賄200.62萬元。
2020年蘇某某因上述行為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所得違法收入5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陳某2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所得違法收入226.3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陳某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所得違法收入145.6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20年牧邦公司因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傅某2伙同蘇某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銳捷公司工作人員陳某2、陳某某行賄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罰金40萬元。傅某2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30萬元。
蘇某某刑期自2019年1月8日開始計算,傅某2緩刑考驗期自2020年7月24日開始計算。
案號(2020)閩01刑終410號查明事實:
蘇某某2007年間隱名入股朋友傅某2所實際經(jīng)營控制的泉州牧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牧邦公司”)。
2009年11月,蘇某某入職國有控股企業(yè)銳捷網(wǎng)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銳捷網(wǎng)絡公司”)擔任供應鏈管理部策略采購工程師,后于2012年協(xié)助牧邦公司成為銳捷網(wǎng)絡公司的光模塊業(yè)務供應商之一,并利用其負責光模塊采購業(yè)務的職務便利,為牧邦公司提供報價建議,使牧邦公司在光模塊業(yè)務中取得競價優(yōu)勢,為牧邦公司謀取利益。
2014年4月,蘇某某從銳捷網(wǎng)絡公司離職后,為了繼續(xù)使牧邦公司在光模塊業(yè)務中取得競價優(yōu)勢,出面聯(lián)系銳捷網(wǎng)絡公司的策略采購部經(jīng)理陳某2、策略采購工程師陳某某,并許諾給予好處。
后由陳某某向蘇某某提供其他光模塊供應商的報價信息,陳某2提供審批便利,使牧邦公司順利獲取銳捷網(wǎng)絡公司大量光模塊業(yè)務訂單。
經(jīng)審計,2014年5月至2018年8月間,銳捷網(wǎng)絡公司支付給牧邦公司的材料款合計人民幣105307703.8元。
2015年10月至2018年8月間,蘇某某用其妻子林某的銀行賬戶向陳某2所提供的其外甥王某的銀行賬戶共計轉(zhuǎn)賬匯款人民幣226.32萬元,作為給陳某2好處費。
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間,蘇某某用其個人及其妻子林某的銀行賬戶向陳某某所提供的其父親陳某、岳母鄭某的銀行賬戶共計轉(zhuǎn)賬匯款人民幣200.62萬元,作為給陳某某的好處費,2018年11月9日,陳某某將鄭某銀行賬戶中的人民幣55萬元匯還給蘇某某。
三、牧邦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公司注銷的相關事實
毛某某和傅某2系夫妻關系,傅某1系傅某2之父,傅某2和蘇某某系朋友關系。
經(jīng)查牧邦公司工商登記股東情況,顯示傅某1和毛某某系股東,毛某某認繳出資128.8萬元,實繳出資10萬元,傅某1認繳出資1159.2萬元,實繳出資90萬元,傅某1為法定代表人。
經(jīng)查牧邦公司隱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根據(jù)刑事判決書以及雙方當事人認可,傅某2系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持股60%的隱名股東,傅某2給予蘇某某牧邦公司40%股權,蘇某某系持有牧邦公司40%股權的隱名股東。
雙方對于蘇某某是否系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存在爭議,銳捷公司主張從牧邦公司成為供應商、獲取訂單業(yè)務以及行賄等,均是蘇某某和傅某2商量的結果,蘇某某不僅是牧邦公司隱名股東還是實際控制人。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不予認可蘇某某系實際控制人,稱刑事案件沒有確認且沒有證據(jù)顯示蘇某某實際控制牧邦公司。
傅某1和毛某某于2020年8月13日向工商部門提交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承諾清算完畢申請牧邦公司注銷,牧邦公司于2020年9月4日經(jīng)審核通過予以簡易注銷。該全體投資人承諾書中載明“本企業(yè)全體投資人對承諾真實性負責,如果違法失信,則由全體投資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并自愿接受相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約束和懲戒”。
關于注銷原因,被告稱牧邦公司沒有實際經(jīng)營,傅某2也在服刑期間,傅某1和毛某某合議后認為沒有繼續(xù)經(jīng)營的必要。關于是否依法進行清算,傅某1和毛某某稱自行核查賬冊后認為沒有負債就去申請注銷了。牧邦公司現(xiàn)無財產(chǎn)。
另查,2020年5月銳捷公司向海淀法院提交起訴狀后該案進入訴前調(diào)解程序,期間傅某2和銳捷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梁朝玉多次電話通話,銳捷公司稱系傅某2與其溝通調(diào)解事宜但并未成功。期間因牧邦公司未經(jīng)清算注銷,銳捷公司撤訴后重新以本案被告作為主體提起訴訟。
四、其他
銳捷公司因本案訴訟和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約定律師代理費為5萬元,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向銳捷公司出具5萬元律師費發(fā)票。
法院認為:
本案法律事實發(fā)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之前,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法院根據(jù)當事人爭議焦點從以下三方面評析銳捷公司訴訟請求是否成立:一是本案是否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以及刑事責任承擔后是否免除民事責任;二是牧邦公司是否應向銳捷公司支付違約金及數(shù)額;三是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是否因牧邦公司未清算注銷而應向銳捷公司承擔違約金的清償責任。
一、本案是否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以及刑事責任承擔后是否免除民事責任
(一)本案是否構成重復訴訟
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二)刑事責任承擔后是否免除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從產(chǎn)生原因、適用法律、承擔責任形式均有所不同。刑事責任的目的重在懲罰和預防犯罪,而民事責任的目的重在補償受損害人損失,同一行為可能同時產(chǎn)生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后果,但因兩者并不相同,刑事責任承擔并不產(chǎn)生免除民事責任的后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百零一條規(guī)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zhì)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chǎn)、集體財產(chǎn)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薄?**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故本案中牧邦公司等人刑事責任的承擔并不免除《廉潔協(xié)議》所約定的民事責任,法院認為被告相應辯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不予采納。
二、牧邦公司是否應向銳捷公司支付違約金及金額
(一)牧邦公司是否應向銳捷公司支付違約金
首先,關于《廉潔協(xié)議》的效力認定。廉潔利益具有法益,誠信遵守廉潔義務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誠信價值觀的具體體現(xiàn)?!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北景钢小读疂崊f(xié)議》系雙方對廉潔利益和廉潔義務形成的書面合意,相較于《采購協(xié)議》中貨物數(shù)量、價款以及履行事項,《廉潔協(xié)議》具有相對獨立性。銳捷公司和牧邦公司系平等民事主體,經(jīng)過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廉潔協(xié)議》,亦無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無效情形,故《廉潔協(xié)議》合法有效,雙方均應誠信履約。關于《廉潔協(xié)議》效力是否及于整個采購合作期間,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有效期及于甲乙雙方的整個合作期間”,故牧邦公司簽訂《廉潔協(xié)議》且未提出異議或撤銷之訴的行為,能夠視為其認可效力條款,并在雙方合作期間受到廉潔義務約束。
其次,牧邦公司是否具有違反《廉潔協(xié)議》約定的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蹦涟罟静⑽锤鶕?jù)《廉潔協(xié)議》約定將與銳捷公司離職人員即前策略采購部工程師蘇某某系其隱名股東等關聯(lián)關系在合理期間內(nèi)告知銳捷公司,牧邦公司違反《廉潔協(xié)議》***條所禁止的利害關系義務約定。蘇某某、傅某2、牧邦公司向銳捷公司工作人員行賄行為,違反《廉潔協(xié)議》第三條所禁止的商業(yè)賄賂約定。
故法院認定牧邦公司存在違約行為,應當按照《廉潔協(xié)議》約定承擔違約金形式的違約責任。
(二)違約金數(shù)額是否過高以及酌減因素
本案被告主張違約金過高申請法院予以酌減?!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百零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p>
我國違約金的性質(zhì)是“以補償為主,以懲罰為輔”,法院可通過對不合理的違約金數(shù)額進行調(diào)整,以維護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避免出現(xiàn)一方利益過度保護而對另一方懲罰過于嚴厲的裁判結果?;诖朔ㄔ壕C合考慮損失情況、《廉潔協(xié)議》以及《采購協(xié)議》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情況等因素予以衡量,具體如下:
首先,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情況。銳捷公司主張其損失主要為企業(yè)廉潔制度和企業(yè)形象的負面影響。本案中雙方均認可《采購協(xié)議》正常履行完畢并無質(zhì)量等爭議存在,且采購價格未高于市場價格,從而可以認定牧邦公司違反廉潔義務并未直接導致銳捷公司金錢損失?!读疂崊f(xié)議》系保障采購履行中的廉潔利益問題,應正確區(qū)分金錢損失和廉潔利益之無形損失的不同損害后果,雖然《采購協(xié)議》的正常履行并非牧邦公司違反廉潔義務的免責事由,但仍可作為違約金酌減的考慮因素。
其次,牧邦公司等人刑事處罰的影響。本案中牧邦公司、傅某2、蘇某某均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刑事處罰,銳捷公司員工陳道友、陳某某亦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客觀上能夠彌補銳捷公司部分受損企業(yè)形象和廉潔制度等企業(yè)文化,故違約金數(shù)額可酌情降低。
再次,牧邦公司和銳捷公司各自過錯情況。牧邦公司因未如實告知銳捷公司人員利害關系以及向銳捷公司工作人員行賄獲取訂單利益存在過錯。但銳捷公司未盡到謹慎核查其員工蘇某某的利害關系,以及銳捷公司采購部多名人員受賄事實亦足以說明銳捷公司存在廉政管理重大漏洞,銳捷公司對于其自身的廉潔制度、企業(yè)形象等企業(yè)文化的損害亦存在過錯,應減少牧邦公司相應的違約金數(shù)額。
故綜合上述因素,法院認為銳捷公司訴訟請求中所主張的違約金屬于過高情形,依法予以酌減至50萬元。
三、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是否因牧邦公司未清算注銷而應向銳捷公司承擔違約金的清償責任
我國公司清算、解散和終止的關系,采用的是公司解散必須進行清算的立法例,即清算完畢公司始得辦理注銷登記,終止其存在。
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清算義務、責任進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通常而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負有清算義務。清算賠償責任是指在公司解散后,因未盡清算義務給公司、股東或債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而應予以賠償?shù)呢熑沃贫?,其法律性質(zhì)屬于侵權行為,故上述人員不履行清算義務的行為需符合侵權行為民事責任構成要件,即主觀上清算義務人不履行法定清算義務,具有故意或者過失的主觀過錯;客觀行為和結果上清算義務人的不作為導致債權人債權得不到清償,侵害債權人利益;因果關系上公司及債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是由于清算義務人不作為行為造成。
結合上述法律規(guī)定,本案中牧邦公司未經(jīng)清算即向工商登記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其未向債權人告知亦未清償債權人債權,現(xiàn)無法清算亦無財產(chǎn)償付銳捷公司違約金,應由牧邦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根據(jù)主觀過錯、侵權行為及因果關系予以確定責任,具體如下:
(一)傅某1、毛某某是否應承擔清償責任
傅某1和毛某某均為牧邦公司工商登記股東應負有清算義務,其二人自認注銷牧邦公司系無法經(jīng)營后,僅通過自行核查賬本認為沒有債務,便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其簽字并提交清算完畢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使得牧邦公司注銷,系具有主觀過錯和侵權行為。傅某1和毛某某實際并未依法對牧邦公司進行清算,現(xiàn)無財產(chǎn)亦無法清算導致銳捷公司案涉?zhèn)鶛酂o法實現(xiàn),二人行為和損害結果系具有因果關系。法院對傅某1、毛某某關于其二人注銷牧邦公司行為不存在惡意故不應承擔責任的辯稱不予采納,法院認定傅某1、毛某某應向銳捷公司承擔違約金的清償責任。
(二)傅某2是否應承擔清償責任
首先,傅某2是否負有清算義務。根據(jù)刑事案件查明事實以及各方當事人均確認傅某2系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持股60%的隱名股東。而傅某2亦系工商登記股東傅某1之子和毛某某之夫,其真正負責牧邦公司經(jīng)營管理活動,無論從刑事判決查明的傅某2給予蘇某某牧邦公司40%股權,還是傅某2伙同蘇某某為牧邦公司牟利從而行賄等事實,能夠認定傅某2對牧邦公司的***實際控制范圍以及控制程度。傅某2基于實際控制人身份和實質(zhì)控制力對牧邦公司負有清算義務。
其次,傅某2是否具有主觀過錯及侵權行為。牧邦公司注銷期間,傅某2處于緩刑并未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其亦存在和傅某1、毛某某之間的緊密親屬關系,加之傅某2在銳捷公司提起原訴訟期間及牧邦公司注銷前頻繁和銳捷公司溝通之情況,難以顯示傅某2對于牧邦公司未經(jīng)清算注銷且可能有損銳捷公司債權一事不知情,亦難以顯示傅某2在牧邦公司未經(jīng)清算注銷一事中未發(fā)揮實際控制作用,法院推定傅某2存在主觀過錯和侵權行為,且與牧邦公司注銷后無法清算無財產(chǎn)向銳捷公司清償違約金存在因果關系。
再次,被告所辯稱傅某2沒有參與注銷程序,不僅不能成為其免責事由,更證明其怠于履行了注銷前的清算義務。故法院對被告該項辯稱不予采納,認定傅某2應向銳捷公司承擔違約金的清償責任。
(三)蘇某某是否應承擔清償責任
首先,蘇某某是否負有清算義務。銳捷公司主張?zhí)K某某因系牧邦公司持股比例40%的隱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身份擔責。根據(jù)商事外觀主義原則,隱名股東無法享有顯名股東的權利,亦無法如顯名股東一樣依據(jù)股東權利提起公司清算或者申請公司注銷,故本案中以蘇某某隱名股東身份難以認定其負有清算義務。雙方就蘇某某是否系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存在爭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三項規(guī)定:“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qū)嶋H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北景钢刑K某某通過接受傅某2給予的牧邦公司40%股權成為隱名股東,其亦為了牧邦公司牟取訂單利益向銳捷公司工作人員行賄由此獲益,符合實際控制人構成。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控制行為不僅為公司內(nèi)部管理,還包括對外支配和控制公司牟利的營利行為,蘇某某上述行為屬于能夠?qū)嶋H支配和控制牧邦公司情形,應認定為實際控制人。另,因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審查重點不同,所以刑事案件中未認定蘇某某系實際控制人不影響本案判斷,蘇某某作為實際控制人應負有清算義務。
其次,蘇某某是否具有主觀過錯及侵權行為,是否影響其對案涉違約金承擔清償責任。根據(jù)查明事實顯示蘇某某在牧邦公司注銷期間正在監(jiān)獄服刑喪失人身自由,加之疫情原因其與外界溝通受限系客觀現(xiàn)實。蘇某某即便作為牧邦公司實際控制人,但其主要控制支配牧邦公司對外牟利,而不直接負責牧邦公司內(nèi)部經(jīng)營管理,亦未顯示其掌控牧邦公司財務賬簿等材料,其與傅某2的實際控制程度和范圍明顯不同,蘇某某在服刑期間確實無法行使對牧邦公司在清算或注銷一事上的控制行為。此情形下,銳捷公司亦未提舉證據(jù)證明蘇某某在服刑期間存在知曉或與其他被告共謀不經(jīng)清算即注銷牧邦公司等實際控制的行為,所以法院不予認定蘇某某在牧邦公司未經(jīng)清算注銷中存在具有主觀過錯的侵權行為,亦無因果關系,認定蘇某某不應對違約金承擔清償責任。
故法院認定傅某1、毛某某、傅某2均應就違約金向銳捷公司承擔清償責任。法院對于銳捷公司訴訟請求中要求傅某1、毛某某、傅某2對50萬元違約金承擔清償責任的部分依法予以支持,不予支持該訴訟請求中超出50萬元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銳捷公司要求蘇某某就上述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訴訟請求。
四、其他
關于銳捷公司所主張的律師費損失,雙方在《廉潔協(xié)議》中并未明確約定律師費損失負擔內(nèi)容,故法院對銳捷公司要求傅某1、毛某某、傅某2、蘇某某承擔律師費損失5萬元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當事人提舉的其他證據(jù)材料或發(fā)表的其他意見不影響法院依據(jù)查明的事實依法進行裁判,法院不予一一評述。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條、第八條、***百零七條、***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一、被告傅某1、毛某某、傅某2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支付原告銳捷網(wǎng)絡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50萬元;
二、駁回原告銳捷網(wǎng)絡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企行公司主營業(yè)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zhuǎn)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zhuǎn)讓,投資/資產(chǎn)/基金類公司轉(zhuǎn)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jīng)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煙臺...
11月29日消息,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將注銷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5260.04萬股股票,此舉將相應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原回購股...
11月29日,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庫迪咖啡(大連)有限公司企業(yè)狀態(tài)由存續(xù)變更為注銷。 庫迪咖啡(大連)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
□丁家發(fā)江蘇南京薛女士在一教培公司工作,稱身體不適去醫(yī)院檢查并開具了病假條,休病假3天。但公司認為她是曠工,將其開除且不愿支付其當月工資...